“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和行動準則,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軍隊“始終同人民站在一起、始終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初心和使命,是人民軍隊區別于一切舊式軍隊的顯著標志。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建軍之日起,就建立了嚴明的群眾紀律,軍之所至,秋毫無犯。“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作為人民軍隊精神風范的偉大象征,影響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官兵,被譽為“中國第一軍規”。
《紅軍紀律歌》現存地——龍巖市永定區虎崗鎮虎東村光裕堂
一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以毛澤東為主要代表的老一輩革命家制定的紅軍紀律,后來在革命實踐中逐步總結經驗形成的。查閱2013年12月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的《毛澤東年譜(1893—1949)(修訂本)》,我們可以清晰地梳理出“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形成的歷史脈胳。
1927年10月3日,毛澤東率工農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第一團離開江西省永新縣三灣向寧岡古城前進。出發前,毛澤東在楓樹坪向戰士和干部講話,宣布行軍紀律:說話要和氣,買賣要公平,不拿群眾一個紅薯。
10月24日,毛澤東在荊竹山向部隊作動員講話,指出上井岡山要建立根據地,要求大家一定要和山上的群眾及武裝搞好關系,做好群眾工作。為此,他宣布工農革命軍三項紀律:一、行動聽指揮;二、不拿群眾一個紅薯;三、打土豪要歸公。
1928年1月,毛澤東布置部隊再次從遂川縣城分兵下鄉,并向部隊進行紀律教育。根據部隊第一次下鄉的經驗與教訓,宣布工農革命軍最早的“六項注意”:還門板,捆鋪草,說話和氣,買賣公平,不拉伕、請來伕子要給錢,不打人不罵人。他還要求部隊每到一地,都要檢查“六項注意”的執行情況。
4月,針對部隊受“左”傾盲動主義影響發生違反紀律的情況,毛澤東在湖南省桂東縣沙田集合部隊進行紀律教育,宣布和解釋工農革命軍的“三大紀律、六項注意”,將“不拿群眾一個紅薯”改為“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三大紀律”是:第一,行動聽指揮;第二,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第三,打土豪要歸公。“六項注意”是:一、捆鋪草;二、上門板;三、說話和氣;四、買賣公平;五、借東西要還;六、損壞東西要賠。
1929年春,紅四軍在向贛南閩西進軍途中,由于生活條件惡劣,戰士們都習慣到野外大便,隨意到村中的水渠、村邊的河里洗澡,而贛南閩西地區的客家婦女每天都要去水渠或河里洗衣物等,結果引得群眾意見紛紛。毛澤東在群眾中了解到這些情況后,極為擔心這些不雅的行為會引起群眾不滿,于是又添加了兩項紀律“大便找廁所,洗澡避女人”,并迅速向部隊宣布。于是,“六項注意”開始增加到“八項注意”,“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就此誕生。
二
為了讓紅軍鐵紀“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宣傳深入人心,紅軍部隊不僅把它編印成宣傳教材,而且還將它作為標語書寫在墻上,并且譜寫成歌曲廣為傳唱。
1929年5月19日,毛澤東和朱德率領紅四軍第二次入閩,閩西革命根據地正式創建。5月23日紅四軍攻占福建省永定縣重要集鎮坎市后,毛澤東住在新街德豫翔店,朱德住在裕源店。紅四軍宣傳隊立即在坎市新街街頭張貼《紅四軍司令部布告》,宣傳紅軍的宗旨和紀律,并在朱德住地裕源店三樓廳墻上創作寫下《三條紀律八項注意》歌。與之前的“三條紀律八項注意”相比 ,把“捆鋪草”改成了“捆禾草”,變得更貼近閩西農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習慣。這幅標語是目前發現最早反映“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文字記載。令人遺憾的是,由于1988年的一場洪水將裕源店損毀,這件珍貴的紅色文物已不復存在。

1929年5月紅四軍書寫在龍巖市永定區坎市鎮裕源店的《三條紀律八項注意》歌

1929年6月初紅四軍書寫在龍巖市永定區虎崗鎮虎東村光裕堂的《紅軍紀律歌》
1929年6月,紅四軍第一縱隊在縱隊長林彪率領下,分兵在永定縣的虎崗一帶活動,第一縱隊司令部駐扎在虎東湖洋的務滋堂。宣傳隊隨即在不遠處的虎東在上的光裕堂一樓中廳墻壁上寫下了《紅軍紀律歌》:
“紅軍紀律最嚴明,要護工農們,大家的責任。買東西要公平,保護小商人,工農與兄弟,勞苦更相親,說話要和氣,開口不罵人,工農貧民勞苦群眾個個來歡迎。出發和宿營,樣樣要記清,上門板,捆禾草,房子掃干凈,借物要送還,損壞要賠人,大便找廁所,洗澡避女人。三條紀律,六項注意,大家照此行。”
這條紅軍標語雖然增加了“大便找廁所,洗澡避女人”兩條,而且增加了標題《紅軍紀律歌》,但結尾仍然寫“三條紀律六項注意”。究其原因,應該是當年紅軍宣傳員習慣書寫先前的“三條紀律六項注意”標語導致筆誤。歷經近百年滄桑歲月,這條紅軍標語至今依然完整保留,是目前原中央蘇區范圍內保存完整保留時間久遠的《紅軍紀律歌》,成為人民軍隊建設變遷的歷史見證,具有較高的黨史軍史研究和宣傳教育價值。
三
隨著紅軍隊伍不斷壯大,紅軍紀律方面出現了一此不良傾向,毛澤東對此極為重視,思考著解決的辦法。1929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上杭縣古田鎮的曙光小學召開的中共紅四軍第九次代表大會,通過的毛澤東起草的決議案(總稱《中國共產黨紅軍第四軍第九次黨代表大會決議案》,又稱《古田會議決議案》)特別指出:“紅軍紀律是一種對群眾的實際宣傳,現在的紀律比前松懈了,因此給群眾以不好的影響”“上門板、捆禾草、掃地、講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照還、賠償損失,這些都是紅軍宣傳工作的一種,現在也做得不充分”。同時,提出了解決問題的辦法:“嚴格的執行三大紀律”“上門板捆禾草等項是從行軍中擴大紅軍的影響,增加群眾對紅軍的信仰的良好方法之一,應當好好的去執行”“優待敵方俘虜兵,是對敵軍宣傳極有效方法”。
1930年3月,紅四軍轉戰贛南期間,毛澤東和朱德聯名發布《紅四軍軍部關于整頓軍風紀的訓令》,重申各官兵必須一律遵照“三條紀律”“六項注意”。“凡違反軍紀者,無論大小,必于查究”。
同年6月,紅四軍、紅六軍、紅十軍整編為紅軍第一路軍,同月改稱紅軍第一軍團,8月與紅三軍團合編為中國紅軍第一方面軍(簡稱紅一方面軍),朱德任總司令,毛澤東任總政治委員。9月25日,紅一方面軍總政治部正式頒布《紅軍士兵會章程》,對紅軍士兵會的宗旨、職權、組織、工作、經費等方面的問題作了明確規定。其中,“第二十二條紀律”明確要求會員均須遵守紅軍的“三條紀律”“八項注意”。“三條紀律”是:1、不拿工農小商人一點東西;2、打土豪要歸公;3、一切行動聽指揮。“八項注意”是:1、上門板;2、捆禾草;3、講話和氣;4、買賣公平;5、借東西要還;6、損壞東西要賠并須愛惜公物;7、不得胡亂屙屎;8、不搜敵兵腰包。
毛澤東當時制定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語言簡練,通俗明確,用的都是既簡單又好懂的短句,主要是考慮到紅軍官兵中不識字的人太多的緣故。后來,隨著革命形勢發展和部隊實踐經驗,“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內容也在不斷地在進行修改和充實,使得其執行力更有針對性,宣傳教育效果更有效力。例如,“不拿老百姓一個紅薯”改為“不拿工人農民一點東西”,后又改為“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打土豪要歸公”改為“籌款要歸公”,后又改為“一切繳獲要歸公”;“上門板”“捆鋪草”改為“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洗澡避女人”改為“不調戲婦女”;“不搜俘虜腰包”改為“不虐待俘虜”,等等。
形成于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人民軍隊鐵紀——“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歷經抗戰時期、解放戰爭時期,被人民軍隊各部隊認真執行,其具體內容各地各軍略有不同。1947年10月1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頒布了由毛澤東起草的《關于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對內容做了統一規范,在全軍嚴格執行。“三大紀律”是:(一)一切行動聽指揮;(二)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三)一切繳獲要歸公。“八項注意”是:(一)說話和氣;(二)買賣公平;(三)借東西要還;(四)損壞東西要賠;(五)不打人罵人;(六)不損壞莊稼;(七)不調戲婦女;(八)不虐待俘虜。至此,“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來,成為人民軍隊沿用至今的統一紀律。
(作者:林添茂,原載《福建黨史月刊》2023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