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4年度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整村推進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4〕11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下達我區 2024年度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整村推進資金)120萬元(詳見附件)。該資金屬一次性補助,收入列“1100231—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預算科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扶持對象
支持6個省派駐村第一書記所在村(湖坑鎮南中村、培豐鎮東中村、撫市鎮中湖村、陳東鄉城東村、洪山鎮上山村、城郊鎮桃坑村),每個村幫扶資金20萬元。
二、規范資金用途
省派重點村整村推進資金是扶持省派第一書記所駐村的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村集體和農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民生項目。不得用于償還債務、建造辦公場所、改善辦公條件、購置車輛、購買通訊器材、發放人員工資補貼等支出,禁止用于一般性業務費和“三公”經費支出。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三、強化資金監管
各有關鄉鎮、村要嚴格按照《福建省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福建省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績效評價及考核辦法》《福建省整村推進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防止資金結余,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度省派重點村整村推進資金績效目標表
龍巖市永定區農業農村局 龍巖市永定區財政局
2025年3月10日
2024年度省派重點村整村推進資金績效目標表
| 項目名稱 | 2024年度省派重點村整村推進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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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單位)名稱 |
龍巖市永定區農業農村局 | 補助區域 | 6個省派重點村 | |||
| 資金情況 | 資金總額: | 120萬元 | ||||
| (萬元) | 其中:財政撥款 | 120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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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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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 目標 |
1、省派重點村村容村貌、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方面得到有效改善;2、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 |||||
| 績效目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項目單位 | 區域目標值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支持2024年度省派重點村數 | 用于鄉村振興、增加村集體和農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民生項目。 | 湖坑鎮南中村、培豐鎮東中村、撫市鎮中湖村、陳東鄉城東村、洪山鎮上山村、城郊鎮桃坑村。 | 6個 | |
| 質量指標 | 安排重點村民生項目的資金占比 | 反映資金用于省派重點村情況 | 6個省派重點村 | 95% | ||
| 時效指標 | 省派重點村任務完成率 | 省派重點村當年度任務按計劃完成情況 | 6個省派重點村 | 100% | ||
| 成本指標 | 經濟成本指標 | 財政補助標準 | 省派重點村補助情況 | 6個省派重點村 | ≤20萬元/個 | |
| 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指標 | 整村推進受益村提升 | 反映省派重點村整村面貌達到相關要求 | 6個省派重點村 | 100%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項目區農民滿意度 | 滿意度情況 | 6個省派重點村 | ≥95% | |
| 項目區基層干部滿意度 | 滿意度情況 | 6個省派重點村 | ≥95% | |||
| 注:指標解釋是對績效目標三級指標進行解釋說明,包括計算方法、評分標準、指標出處、具體內容、上年度數值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