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2116-0800-2023-00004
- 備注/文號:永建審〔2023〕5號
- 發布機構: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2
- 有 效 性:
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龍巖市永定區俊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預售“致遠·翡翠園一期”8#樓以及地下室非人防車位商品房的批復
龍巖市永定區俊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你司申請預售永定區西溪北環路北側“致遠·翡翠園一期”8#樓以及地下室非人防車位商品房的報告及資料收悉。申請預售建筑面積為17383.59平方米。其中:8#樓住宅預售建筑面積為4708.92平方米,計36套;地下室非人防車位建筑面積為12674.67平方米,計417個。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 《福建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批復如下:
1.“致遠·翡翠園一期”8#樓以及地下室非人防車位商品房預售材料齊全,符合預售條件。經審查,同意核發(永)房預售證(2023)第003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批準你司預售以上所列項目。
2.商品房預售資金(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包括定金、預售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銀行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等)應當全部直接存入監管賬戶。并接受監管銀行、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督,用于本項目的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預售監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定支行
監管專用賬戶:龍巖市永定區俊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監管專用賬號:35050169720700001122
3.你司須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350822202010021號)規定的建設工程規劃要求實施建設。本項目配建養老服務用房、社區衛生服務等公共配套設施,應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4.你司應當確保購房者的知情權。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或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必須在售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營業執照、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房地產經紀執業人員明示牌等證照,并向購房人出示商品房銷售委托書,公布經批準預售的具體位置、幢號、樓盤表、面積、價格(一房一價、明碼實價)等信息。不得發布不實的價格和銷售進度信息,誘導購房者爭購;已抵押房屋在銷售時應當告知購房者,不得隱瞞;已銷售的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再行設定抵押,嚴禁“一房多賣”。
5.你司應按照施工合同簽訂的竣工時間抓緊施工,確保如期交付使用。
6.請你司必須在十日內開盤預(銷)售,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出示有關證件及樓盤銷售的狀態和明碼標價。嚴禁發布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或者企業縱容雇傭工作人員炒作房價,擾亂市場秩序。
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2月22日
抄送:龍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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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2月2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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