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2116-0800-2023-00003
- 備注/文號:永建審〔2023〕4號
- 發布機構: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4
- 有 效 性:
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同意“萬成菁鳳家園”
5#樓、大門商業樓以及地下室非人防儲物間、
車位商品房現售備案的批復
龍巖永定萬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萬成菁鳳家園”項目一期中的辦理5#樓住宅及地下室車位和儲物間、大門商業樓的現房銷售許可證的申請報告》收悉,現批復如下:
“萬成菁鳳家園”5#樓、大門商業樓以及地下室非人防儲物間、車位商品房項目,已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手續。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88號),經審查,“萬成菁鳳家園”5#樓、大門商業樓以及地下室非人防儲物間、車位商品房項目申報材料齊全,符合現售條件,同意予以該項目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以下內容:
1.本項目現售:5#樓,住宅建筑面積為8190平方米,計70套;大門商業樓,商業建筑面積為776.2平方米,計5間;地下室非人防儲物間,建筑面積為639.86平方米,計20間;地下室非人防車位,建筑面積為8600.31平方米,計282個。
2.你司在銷售商品房住宅時,應當根據《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3.你司應當確保購房者的知情權。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必須在售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營業執照、商品房現售備案的批復,公布經批準銷售的具體位置、幢號、樓盤表、面積、價格(一房一價、明碼實價)等信息。不得發布不實的價格和銷售進度信息,誘導購房者爭購;已抵押房屋在銷售時應當告知購房者,不得隱瞞;已銷售的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再行設定抵押,嚴禁“一房多賣”。
4.請你司必須在十日內開盤銷售,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有關證件及樓盤銷售狀態和明碼標價。嚴禁發布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等惡意炒作、哄抬物價,或者企業縱容雇傭工作人員炒作房價,擾亂市場秩序。
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24日
抄送:龍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政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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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2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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