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2116-0800-2023-00001
- 備注/文號:永建審〔2023〕1號
- 發布機構: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0
- 有 效 性:
龍巖匯泉置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請預售永定區城郊鎮東溪村“匯泉天悅城”12#樓及商品房的報告及資料收悉。本次申請12#樓住宅預售建筑面積15750.32平方米,計160套。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批復如下:
1.“匯泉天悅城”12#樓商品房預售材料齊全,符合預售條件。經審查,同意核發(永)房預售證(2023)第001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批準你公司預售以上所列項目。
2.商品房預售資金(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包括定金、預售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銀行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等)應當全部直接存入監管賬戶。并接受監管銀行、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督,用于本項目的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預售監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定支行
監管專用賬戶:龍巖匯泉置業有限公司
監管專用賬號:35050169720700000343
3.你公司須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35082220200009號)規定的建設工程規劃要求實施建設。本項目配建養老服務用房、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公共配套設施,應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4.你公司應當確保購房者的知情權。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或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必須在售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營業執照、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房地產經紀執業人員明示牌等證照,并向購房人出示商品房銷售委托書,公布經批準預售的具體位置、幢號、樓盤表、面積、價格(一房一價、明碼實價)等信息。不得發布不實的價格和銷售進度信息,誘導購房者爭購;已抵押房屋在銷售時應當告知購房者,不得隱瞞;已銷售的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再行設定抵押,嚴禁“一房多賣”。
5.你公司應按照施工合同簽訂的竣工時間抓緊施工,確保如期交付使用。
6.請你公司必須在十日內開盤預(銷)售,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出示有關證件及樓盤銷售的狀態和明碼標價。嚴禁發布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或者企業縱容雇傭工作人員炒作房價,擾亂市場秩序。
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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