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秘書股。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范圍負責歸屬本辦黨組管理單位的人事管理。負責本辦組織、機構編制、人事、勞工統計、考核獎懲、績效考評。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工作安排、活動銜接、文電流轉、交辦事項落實跟蹤。負責承辦區政府綜合性會議 ( 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等 )。組織協調區政府各項重大活動。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二 ) 綜合股。負責起草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講話稿、向省、市報送的綜合性材料。負責起草區情介紹材料以及主要領導活動新聞報道稿審稿。協助組織或參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與決策咨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咨詢意見。負責本辦機關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工作總結等文字材料的綜合起草工作。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三 ) 財稅金融股。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資料歸檔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的講話稿。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文件。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四 ) 交通股。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資料歸檔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的講話稿。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文件。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五 ) 社會事業股。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 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資料歸檔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的講話稿。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 辦理有關文件。 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六 ) 農業股。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資料歸檔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的講話稿。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 辦理有關文件。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七 ) 城鄉建設股。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資料歸檔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的講話稿。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文件。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八 ) 工業股。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資料歸檔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的講話稿。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文件。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九 ) 政法股。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資料歸檔 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的講話稿。負責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區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系工作范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文件。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十 ) 調研信息股。承擔區委、區政府重大課題、全區政府系統重點課題調研任務和政策研究任務。負責向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報送政務信息。負責政務信息采集、 編寫、報送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十一 ) 政務公開股。承辦政務公開和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負責區政府政務公開工作和區政府辦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并推進、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府和辦公室電子政務工作,管理辦公室協同辦公系統,負責辦公室內部辦公自動化工作。協調區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 (街道 ) 辦公自動化工作。協助市無線電管理局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十二 ) 信訪復查復核股。負責區政府信訪復查復核工作,指導全區政府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負責區政府、 區政府辦收到群眾來信和 “e 龍巖”“12345 熱線”轉辦事項等辦理工作。負責對接、協調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發文規劃、計劃等工作。負責匯總區政府和區政府辦行政規范性文件文本及起草說明。負責區政府和辦公室非規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政策性審核工作。協調配合有關科室處理相關法律業務。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十三 ) 行政接待股。負責區政府辦機關內部辦公用品采購、領用、登記、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單位和個人接受禮金、禮品的登記、收繳和處置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和辦公室日常行政后勤服務工作。協助做好區政府和本辦有關會議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和辦公室的接待工作。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十四 ) 文電股。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印鑒管理和使用,以及區政府工作部門和直屬單位印鑒制作與頒發銷毀工作。負責文電收發、登記、傳遞和分辦、催辦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有關公文處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日常公文辦理工作,對以區政府及辦公室名義制定的公文進行格式和文字審核。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的文書 (含電子文書 ) 檔案和資料收集、利用、移交管理以及保密銷密工作。 負責機關保密、檔案工作。負責機要文電的運轉,加強區政府機要文件和機要文書管理。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十五 ) 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區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區政府主要領導重要批示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辦理區政府年度重點工作 (含區委、 區政府為 民辦實事項目 ) 目標分解、方案制定和督查考核工作。協助 組織省、市、區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督查業務工作。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 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十六 ) 績效管理股。負責對接、協調市對區績效管理考評工作。 負責研究擬訂政府績效管理工作規劃、評估標準和制定規定。指導各鄉鎮 (街道 ) 和區直各部門實施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管理情況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政府績效評估有關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負責受理調查處理政府績效管理工作的信訪問題。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十七 ) 效能督查股 ( 區機關效能投訴中心 )。負責機關效能建設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督促落實區委、區政府領導關于機關效能建設的指示、批示。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執行機關效能建設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受理、調查、處理對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效能的投訴等信訪問題。受理有關申訴、復議事項。負責區機關效能建設監督員的日常聯系工作,定期組織開展活動。負責機關效能辦重大、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及信息報送等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的調研及宣傳等工作。推動行政服務中心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十八 ) 外事工作股。負責管理、協調、指導全區的外事接待工作。負責我區國際友好城區工作,指導和管理民間對外交往。協調指導外國記者采訪活動,配合協助做好對外 宣傳和群眾性外事教育工作。協調、督促、指導處置全區各類涉外突發事件,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安全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維護我區機構、人員在海外的安全與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國人的服務和管理。 負責授予外國公民榮譽稱號的報批事宜。 負責舉辦大型國際會議的相關報批工作。 審核辦理外國人來華邀請事宜。 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區因公出國 (境 )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貫徹中央和省、市、區黨委、政府因公出國政策和規定。 審核、審批或報批全區因公出國 (境 ) 團組手續。負責因公出國 (境 ) 人員申辦因公護照和簽證。負責因公護照收繳和管理工作。審核申辦 APEC 商務旅行卡。跟蹤掌握因公出國 (境 ) 人員在外活動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查處違反外事紀律的行為。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十九 ) 機關事務管理股。負責區政府辦財務、辦公設施的管理。負責區政府領導和本辦干部職工醫保、社保等工作。經授權,管理并使用好區政府有關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專項經費。負責做好各項物資采購。負責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辦公用房管理。承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研究擬定和貫徹落實公共機構節能的規章制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區級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制定區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和能耗定額標準。負責區級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節能和車輛節能的監督管理。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 、教育和培訓,普及節能科學知識。加強對各鄉鎮 ( 街道 ) 公共節能機構業務指導。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規定,專項督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辦公用房使用情況,負責做好區政府機關大院、機關食堂管理,負責機關大院辦公用房、宿舍維修管理和基建施工管理,負責水、電供應、設備等維修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公務車輛配備和使用管理規定。負責區直機關公務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區公務用車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建設工作。負責區直機關公務車輛編 制核定、審批、報廢、轉籍、過戶、保險、維修的管理。負責區直機關公務車輛的更新、購置、調配的初審及報批和委托招標采購工作。負責區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車牌號的安排。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二十 ) 機關管理保衛股。負責區政府機關大院和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區政府機關大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負責做好區政府機關大院群眾上訪的維穩工作。負責做好區政府機關大院內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 負責處理發生在區政府機關大院范圍內的各種妨礙治安的突發事件。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 二十一 ) 黨建股。負責區政府 ( 辦 ) 黨組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等機關黨務工作,負責落實區政府 ( 辦 ) 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負責起草并落實區政府 ( 辦 ) 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負責起草區政府 ( 辦 ) 黨組 ( 擴大 ) 會議方案,做好材料準備、資料歸檔等工作。負責協調黨支部做好日常工作,抓好黨員隊伍建設和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 員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完成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