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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LY02120-3000-2025-00010
- 備注/文號:永農〔2025〕142號
- 發布機構:永定區農業農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30
- 有 效 性:
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 龍巖市財政局 龍巖市農業農村局關于轉下達2025年中央、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通知》(龍財農指〔2025〕8號)和《中共永定區委組織部 永定區財政局 永定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永定區2025年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村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現轉下達2025年度中央、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500萬元(詳見附件1),用于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每村50萬元,款列“2130599-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科目。
請各有關鄉鎮嚴格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績效評價及考核辦法》(財農〔2021〕122號)、《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閩財農〔2021〕15號)和《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 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委組通〔2023〕24號)文件要求,做好項目組織實施、績效跟蹤管理,使資金能精準用于發展新型村集體經濟組織,壯大村集體經濟,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補助資金安排表
2.2025年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組織部 龍巖市永定區財政局
龍巖市永定區農業農村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2025年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補助資金安排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村名 |
中央財政 銜接資金 |
省級財政 銜接資金 |
合計 |
|
合計 |
300 |
200 |
500 |
|
|
1 |
培豐鎮上和村 |
30 |
20 |
50 |
|
2 |
撫市鎮貝溪村 |
30 |
20 |
50 |
|
3 |
仙師鎮仙師村 |
30 |
20 |
50 |
|
4 |
湖雷鎮上北村 |
30 |
20 |
50 |
|
5 |
洪山鎮撫碩村 |
30 |
20 |
50 |
|
6 |
峰市鎮高山村 |
30 |
20 |
50 |
|
7 |
古竹鄉蛟塘村 |
30 |
20 |
50 |
|
8 |
下洋鎮初溪村 |
30 |
20 |
50 |
|
9 |
堂堡鎮磜下村 |
30 |
20 |
50 |
|
10 |
高陂鎮富嶺村 |
30 |
20 |
50 |
附件2
2025年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2025年度)
|
項目名稱 |
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補助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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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門(單位) 名稱及部門預算編碼 |
龍巖市永定區財政局 |
補助區域 |
永定區各有關 鄉鎮10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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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金情況(萬元) |
資金總額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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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財政撥款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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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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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體目標 |
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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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永定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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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村數 |
10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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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指標 |
建立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臺賬 |
100% |
|||||
|
時效指標 |
項目啟動實施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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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標 |
經濟成本 |
每個村補助標準 |
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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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項目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年增長率 |
有所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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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指標 |
項目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 |
有所增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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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影響 指標 |
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經驗 |
可推廣復制 |
|||||
|
滿意度 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項目區農民滿意度 |
≥90% |
||||
|
項目區基層干部 滿意度 |
≥90% |
||||||
注:指標解釋是對績效目標三級指標進行解釋說明,可填列該指標內涵解釋、設置依據、計算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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