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永定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機構內設情況
(一)綜合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電、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督查、信訪、安全保衛、綜治維穩、掃黑除惡等工作;起草局機關重要文件、重要報告和領導講話;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建立健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抓好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后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國有資產、政府采購、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等相關工作;負責做好老干部服務和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科級干部的推薦、考核、任用、機關干部教育培訓及人才信息等工作;負責局及直屬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出境、出國政審工作;負責扶貧掛鉤幫困工作;指導各類型企業人才培訓、交流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參與擬訂我區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參與開展內聯項目的招商引資活動,對內聯引資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內聯項目的履約情況進行跟蹤、服務;指導協調縣際、區內、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負責國內友好城市往來工作;承擔區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廈門永定山海協作和對口幫扶工作。
(二)產業與信息化股
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區產業發展導向和重點發展的行業規劃;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實施情況,協調解決產業政策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區委、區政府“依法治區”的工作方針,研究制訂依法管理經濟、規范生產經營秩序的地方性政策措施;組織貫徹實施以經濟科技法規為主的國家法律法規;指導有關行業、企業的規章制度的起草修訂;負責普法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局內法律顧問(事務)工作;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參與勞動仲裁和信訪法律工作;及時收集發布國家產業政策、先進技術、優秀經營管理方法及經驗等方面的信息為本區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企業提供決策。負責全區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全區工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督促實施工業行業發展戰略,指導、協調全區行業調整工作,促進行業布局合理;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執行國家有關工業行業政策法規;履行管理職能,組織實施工業行業地方性法規、規范,實現行業管理方式、方法、內容的創新;協調各行業管理辦公室的工作;牽頭協調基礎新材料產業發展的指導和推動工作;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統籌規劃、指導、協調重大產業基地、產業集群和工業產業園區建設。
協調推進軟件產品研發、應用、產業化,按規定承擔相關資質管理工作;推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的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工作;推進軟件和信息服務外包;指導軟件人才培養工作。
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負責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信息新技術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與全省工信系統政務信息網接入,推進全省經信系統政務信息網的建設;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三網融合;負責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依法承擔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有關資質的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電子商務支撐技術發展。
(三)經濟運行股
監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掌握工業統計信息,分析經濟運行情況和趨勢;參與編制并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的調控方案;負責協調安排生產調度資金,負責全區工業經濟總量平衡,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推動企業加強營銷工作,促進產銷銜接;提出全區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生產原材料的資源配置調整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重點企業、重要工業生產要素的調度與協調工作,協助做好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的監督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制定產品質量標準,推動工業企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負責各種交通運輸形式與外貿貨運的協調;檢查指導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企業參加會展工作;負責永定區中心城市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工作;負責做好區工業生產調度室日常工作。
(四)企業與生產服務業股
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和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指導相關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指導、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合作。指導、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牽頭擬訂并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相關政策措施。承擔對鄉鎮企管站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惠企政策跟蹤落實及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
(五)能源與環境資源股
負責全區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行業管理;負責監測能源發展情況并發布能源信息;銜接電力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全區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并網運行條件申報與審查;承擔全區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牽頭組織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監督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開展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執法監督檢查;推動相關重點工程建設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全區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協調工業污染治理;指導協調節能監測(監察)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擔永定區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綜合協調和節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六)安全生產監督股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依法監督檢查由本局牽頭負責的安全專項整治(除電力安全外)及其他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科技計劃股
研究提出全區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牽頭組織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牽頭擬訂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全區科技重大項目組織實施的綜合平衡;負責組織全區年度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和協調管理工作;提出全區加強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宣傳和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激勵政策,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推動區域科技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培養和樹立創新型企業典型;指導全區創新體系建設,提出全區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規劃建議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區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和推廣應用工作;組織申報和指導市級以上工業設計、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材料的審核與推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做好科技金融項目的服務申報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傳統工藝美術行業工作。
(八)科技管理股
組織擬訂全區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指導科技興區和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示范鄉(鎮)、村建設;指導重大農業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推廣;擬訂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市場管理的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科技成果的評價、登記、保密、推廣和科技中介組織管理;組織申報國家、省級科技獎勵的有關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推進民營科技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國家或省、市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推廣計劃項目、對外科技合作項目,并協調做好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對外科技合作交流的規劃和政策,促進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參與制訂全區科技人才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技術開發產業化示范項目;負責協調企業人才、智力引進工作;負責研究對接龍巖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可持續發展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具體工作,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工作。
(九)行政審批股
負責局機關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即已劃入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的有關審批、服務事項)及與行政審批事項相關的工作;負責全區工程與經濟系列職稱評審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等工作。
(十)黨委辦
組織研究制定區經貿系統黨委辦公室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黨委領導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督察及信息反饋工作;指導各支部黨建及工會、婦聯、共青團工作;負責黨員隊伍的管理及積極分子的培養;負責黨員后備干部的考察、培養及選拔工作;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全系統的穩定、綜合治理及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的有關工作;負責黨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老干部思想及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龍巖市永定區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機構內設情況
(一)綜合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電、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督查、信訪、安全保衛、綜治維穩、掃黑除惡等工作;起草局機關重要文件、重要報告和領導講話;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建立健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抓好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后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國有資產、政府采購、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等相關工作;負責做好老干部服務和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科級干部的推薦、考核、任用、機關干部教育培訓及人才信息等工作;負責局及直屬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出境、出國政審工作;負責扶貧掛鉤幫困工作;指導各類型企業人才培訓、交流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參與擬訂我區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參與開展內聯項目的招商引資活動,對內聯引資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內聯項目的履約情況進行跟蹤、服務;指導協調縣際、區內、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負責國內友好城市往來工作;承擔區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廈門永定山海協作和對口幫扶工作。
(二)產業與信息化股
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區產業發展導向和重點發展的行業規劃;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實施情況,協調解決產業政策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區委、區府“依法治區”的工作方針,研究制訂依法管理經濟、規范生產經營秩序的地方性政策措施;組織貫徹實施以經濟科技法規為主的國家法律法規;指導有關行業、企業的規章制度的起草修訂;負責普法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局內法律顧問(事務)工作;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參與勞動仲裁和信訪法律工作;及時收集發布國家產業政策、先進技術、優秀經營管理方法及經驗等方面的信息為本區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企業提供決策。負責全區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全區工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督促實施工業行業發展戰略,指導、協調全區行業調整工作,促進行業布局合理;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執行國家有關工業行業政策法規;履行管理職能,組織實施工業行業地方性法規、規范,實現行業管理方式、方法、內容的創新;協調各行業管理辦公室的工作;牽頭協調基礎新材料產業發展的指導和推動工作;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統籌規劃、指導、協調重大產業基地、產業集群和工業產業園區建設。
協調推進軟件產品研發、應用、產業化,按規定承擔相關資質管理工作;推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的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工作;推進軟件和信息服務外包;指導軟件人才培養工作。
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負責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信息新技術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與全省工信系統政務信息網接入,推進全省經信系統政務信息網的建設;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三網融合;負責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依法承擔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有關資質的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電子商務支撐技術發展。
(三)經濟運行股
監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掌握工業統計信息,分析經濟運行情況和趨勢;參與編制并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的調控方案;負責協調安排生產調度資金,負責全區工業經濟總量平衡,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推動企業加強營銷工作,促進產銷銜接;提出全區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生產原材料的資源配置調整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重點企業、重要工業生產要素的調度與協調工作,協助做好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的監督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制定產品質量標準,推動工業企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負責各種交通運輸形式與外貿貨運的協調;檢查指導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企業參加會展工作;負責永定區中心城市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工作;負責做好區工業生產調度室日常工作。
(四)企業與生產服務業股
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和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指導相關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指導、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合作。指導、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牽頭擬訂并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相關政策措施。承擔對鄉鎮企管站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惠企政策跟蹤落實及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
(五)能源與環境資源股
負責全區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行業管理;負責監測能源發展情況并發布能源信息;銜接電力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全區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并網運行條件申報與審查;承擔全區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牽頭組織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監督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開展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執法監督檢查;推動相關重點工程建設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全區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協調工業污染治理;指導協調節能監測(監察)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擔永定區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綜合協調和節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六)安全生產監督股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依法監督檢查由本局牽頭負責的安全專項整治(除電力安全外)及其他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科技計劃股
研究提出全區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牽頭組織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牽頭擬訂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全區科技重大項目組織實施的綜合平衡;負責組織全區年度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和協調管理工作;提出全區加強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宣傳和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激勵政策,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推動區域科技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培養和樹立創新型企業典型;指導全區創新體系建設,提出全區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規劃建議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區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和推廣應用工作;組織申報和指導市級以上工業設計、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材料的審核與推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做好科技金融項目的服務申報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傳統工藝美術行業工作。
(八)科技管理股
組織擬訂全區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指導科技興區和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示范鄉(鎮)、村建設;指導重大農業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推廣;擬訂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市場管理的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科技成果的評價、登記、保密、推廣和科技中介組織管理;組織申報國家、省級科技獎勵的有關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推進民營科技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國家或省、市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推廣計劃項目、對外科技合作項目,并協調做好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對外科技合作交流的規劃和政策,促進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參與制訂全區科技人才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技術開發產業化示范項目;負責協調企業人才、智力引進工作;負責研究對接龍巖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可持續發展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具體工作,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工作。
(九)軍民融合股(加掛區支前辦、區交戰辦牌子)
組織研究擬訂、實施全區軍民融合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及相關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并實施全區國防科技工業、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支前相關規劃、計劃。牽頭招商引資、軍民融合項目對接、落地及后續監督管理。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發展重點項目和重要事項,促進相關規劃有機銜接,研究提出軍民融合發展各領域相關重大問題處理意見。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實施軍民兩用技術的雙向轉移和產業化;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安全保密、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等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區支前辦、交戰辦、區科動辦的具體工作。承擔區軍民融合辦具體工作。
(十)行政審批股
負責局機關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即已劃入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的有關審批、服務事項)及與行政審批事項相關的工作;負責全區工程與經濟系列職稱評審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等工作。
(十一)黨委辦
組織研究制定區經貿系統黨委辦公室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黨委領導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督察及信息反饋工作;指導各支部黨建及工會、婦聯、共青團工作;負責黨員隊伍的管理及積極分子的培養;負責黨員后備干部的考察、培養及選拔工作;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全系統的穩定、綜合治理及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的有關工作;負責黨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老干部思想及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